去年以来,睢宁法院执行工作在县委关心支持、县人大有力监督、院党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继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深挖内部潜力,强化外部协调,全力打造执行新环境,为维护睢宁的社会稳定、推动睢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
针对民间借贷案件 “被执行人主体多样性、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特点,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方式,给力执行工作,让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三权共享,收效显著。
让群众享有“参与权”。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有威望、知民情、善协调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乡镇民调员、执行信息员参与执行,使其在参与执行过程中,掌握案件执行流程,了解执行信息,积极协助法院依法执行。
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将执行过程、执行措施、评估拍卖、执行期限、执行进度、异议听证、执行人员联系电话、执行款物支付等向社会全面公开,依法保证群众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增加执行透明度,打造执行阳光工程,提高执行公信力。
让群众享有“监督权”。一是将“廉政监督卡”、“案件反馈卡”随案件立案发给当事人,让群众跟踪监督法院办案。二是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执行工作情况,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来开展、来推进。三是适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采纳建议,改进作风,调整思路,确保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