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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打出组合拳力促执行力提升
  发布时间:2011-06-23 11:05:5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公正文明的司法形象,全力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及地方党委的要求,睢宁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实际,推出“八个通报”的监督机制,落实四项问责制度,全面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

  该院成立“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编发《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专刊》,及时将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报送上级法院。同时以《司法政务督查通报》、《机关作风督查通报》、《纪检监督通报》、《信访工作督查通报》、《审判管理专项检查通报》、《全院审判业绩和考评结果通报》、《中层干部业绩考核结果通报》和《人大代表、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情况通报》共8个通报,打出组合拳,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为了强化责任意识,该院进一步明确了:严格一般干警的工作责任、中层干部的管理责任和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问责;严格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对于发生违法审判行为的审判人员,坚决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严格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于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员,坚决依照《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严格追究机关作风建设责任,对于纪律松懈、工作散漫、态度蛮横等机关作风问题,坚决依照法院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对于因失职、失察、失管造成案件问题多、工作差错多的领导干部,除了按照我院《中层干部考核细则》进行处理外,还要进行诫勉谈话、实行引咎辞职,直至免去领导职务。   

  同时,为使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深入而不走过场,该院还出台了“评比年度执行力十佳中层干部和年度执行力最差事件及个人”的实施办法。根据“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评估结果,评选出年度执行力最佳中层干部,同时以各级各类通报为依据评选出年度执行力最差事件及个人。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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