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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进行智障妇女权益受侵害案件调研
  发布时间:2011-06-20 11:08: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进一步保障妇女权益,增加社区居住安全感,江苏睢宁法院对精神发育迟滞(智障)妇女权益受侵害案件进行了调研。据统计,2007年-2010年,睢宁县辖区内共发生强奸案118件,其中精神发育迟滞妇女被强奸案共26件,受侵害妇女22人,占全部强奸案件的22.3%。

  经调查,涉及精神发育迟滞妇女的部分强奸案件发生在睢宁县较偏远的农村地区,这些精神发育迟滞妇女基本没有性自我保护能力,家庭监护不到位,没有固定人员或劳动力对其进行专门监护,同时缺乏相应的组织政策对她们进行特殊保护。一部分精神发育迟滞妇女属于留守妇女,家人均在外打工,其生活自理已成为问题,更没有性自我保护能力。还有一部分属于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年少女,由于条件限制,她们无法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家里也没有人对其专门进行保护,以至于受到侵害甚至不懂告诉家人由他们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睢宁法院下一步将针对调研情况向睢宁县政府、县妇联提出相关建议,建议政府部门与妇联一同走访相关企业,为这部分妇女提供就业机会,减少其独处时间的同时又能为社会创造财富;由县妇联负责组织各村妇女主任与治保主任联合保护精神发育迟滞妇女的安全等,切切实实的提高社区居住安全感,使精神发育迟滞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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