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法院简介
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11-03-15 17:52:24 打印 字号: | |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中央大街29号    举报投诉:0516-88112368、80389605     邮编:2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