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打工的二哥让弟弟帮忙代办拆迁手续,不想弟弟却将房屋办理在了自己名下。昨天上午,睢宁法院审结该案,弟弟被判将房归还哥哥。
陈贵和陈财是亲兄弟,在此之前,其父母由于已出钱给陈财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遂说好拆迁的老房归陈贵所有。
因陈贵在外地打工,于是他委托弟弟陈财帮其代办拆迁手续,然而,操作时,陈财以自己名义进行了办理。
但居委会了解情况后为此出具了证明,证明陈财是为其哥哥陈贵办理手续,待陈贵回家后再办理回迁等其它手续。之后,陈财与时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赵某某在该份说明上签了字。2005年,陈贵从外地打工回家后,缴清了上房差价款,并搬入回迁房中居住,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
然而,2009年7月,当睢宁县房管局对陈贵所居住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陈贵却发现该登记证书上显示的房屋所有权人竟是弟弟陈财,陈贵家人顿时傻了眼。陈贵找到弟弟陈财询问原因,弟弟承认将房屋办理在自己的名下事实。一气之下,陈贵将弟弟陈财诉至睢宁法院,要求确认房屋系其所有。
睢宁法院经审理查明,判该回迁房屋所有权归原告陈贵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