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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掀起“黎明前百日围堵”执行风暴
作者:乔昌运  发布时间:2012-08-31 09:02:29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执行工作任务,睢宁法院在提前完成清理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任务后,充分运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所形成的有效机制,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决定从8月30日至12月10日开展“黎明前百日围堵”专项执行活动。

  此项活动具有七个显著特点:一是行动于凌晨。每周组织二到三次,对被执行人采取“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围堵措施,确保活动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二是重点突出。此次活动重点是清理“涉执信访”、“涉民生”、“涉金融借贷”等类型的执行积案;三是措施灵活多样。采取因案、因人、因地“三制宜”的方法,灵活适用执行手段和司法措施, 确保“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得以实现;四是参与成员广泛。每次行动都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工作者全程参与,助力执行,跟踪监督,将执行活动的各个环节“晒”在阳光下;五是组织严密。为确保专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李勇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东方、执行局长顾少尉任副组长,执行局中层正职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作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标准,确保活动安全展开、顺利实施和深度推进;六是覆盖全面。实行逐案排查,逐镇、逐园区拉网式清理,逐案过堂,一案不漏,确保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信访案、骨头案,以此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大力营造执行工作外部环境;七是影响力强。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工作者参与和报纸、电台、电视跟踪报道,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强化威慑,达到执结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彰显法律严肃性和司法权威性,推动执行工作科学运行、持续发展。

  8月30日,“黎明前百日围堵”专项执行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凌晨4点,东方刚露鱼肚白,人们大都沉浸在香甜的梦乡之中,30名执行干警、8名法警、10名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4名行风监督员以及报社、电台、电视台的4名新闻工作者近60人准时集结在睢宁法院门前广场,在执行局长顾少尉同志统一指挥下,兵分两路,乘坐14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地奔赴离县城30公里的官山、桃园两个镇,依法展开执行拉网行动,逐案围堵被执行人。经过三个多小时紧张有序的协同作战,16名被执行人被强制传唤到法院。此后近一个小时的执行集中谈话,在新闻媒体摄像机的闪光灯中,通过执行法官“情、理、法”的耐心疏导和释明,多数被执行人或出于情理的思考或出于曝光的畏惧,纷纷催促家人,联系亲戚、朋友为之筹集钱款,至上午10时许,有4名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结案,有10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意向,并积极筹备款物或通知保证人到庭参与执行和解,近20万元现金执行到位。有2名被执行人以“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拒不履行义务而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睢宁法院“黎明前百日围堵”专项执行活动取得了“首战告捷”的可喜效果。
责任编辑:乔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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