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李集法庭那个年轻的朱法官,找他准没错!”,经常在镇里调解案件使李集镇的老老少少很多人都认识了朱大亮,有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就能想到他。
朱大亮自2006年8月到睢宁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成长为现在的李集法庭副庭长,自2009年5月份独立承办案件至今,审结案件1000余件,调解撤诉率近90%,无一例发改、信访案件。他先后被睢宁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助理”、“优秀法官”,被徐州市法院系统表彰为“先进工作者”、“三零法官”、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江苏省高院评为 “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个人”。近日,朱大亮又被徐州团市委、市中院表彰为徐州法院系统“优秀青年干警”。
一点一滴促和谐
法庭是审判的前沿,是与当事人联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的阵地。朱大亮出身于农村,对农村有着深厚的感情,他把老百姓当作自己的亲人对待,每接手一件案件都能够深入群众、了解案情,尽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调解结案。对不能调解的案件也充分征求双方的意见,然后再判决,努力做到息诉服判,将案件的上诉率降到最低。
2012年3月份,李集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赵某离婚一案,双方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朱大亮多方打听了解到,被告赵某长期在外做零工养家糊口,每天早出晚归。为了挽救这个濒临破裂的家庭,为了不耽误赵某务工,又能及时审结此案,朱大亮决定把庭审开到当事人家中,他主动联系双方所在村的村干部并提前赶到赵某家中等待他回家。当赵某返家时,大亮对其说明来意,并当场送达了有关法律文书。征得双方同意,召集双方坐在一起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庭审。
庭审中,双方并无过激言辞或行为的对抗,却对离婚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朱大亮凭着自己的经验,认为许多离婚案件当事人都是因为赌气要求离婚,双方和好的可能性极大。他抓住双方都疼爱儿子这个共同点,从孩子健康成长需要和谐圆满的家庭环境、夫妻相处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道理入手,力促双方摒弃前嫌。经过进一步沟通,这对曾经反目的夫妻消除误会,重归于好。
奉献基层为百姓
朱大亮在基层法庭工作已近四年,法庭的条件较差,但他从没叫过一声苦,抱过一声怨。自独立承办案件以来,他每年结案超百件。为了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总是早来晚走,有时实在太忙,白天要开庭,接待当事人,无暇制作法律文书,他就在下班后将卷宗带回家加班制作,常常熬到深夜。
原告黄某诉被告黄某某等三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均为辖区较远的一个自然村的农民,考虑到双方开庭的时间正是农忙时,如当事人来回奔波到法庭开庭审理,会耽误当事人的农事。于是,朱大亮就开着巡回办案车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办公楼,设置了简易的审判庭进行开庭。“乡村法庭”不但减少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还对前来旁听的村民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课。最后在村委及当地司法部门共同努力下,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一件件不经意的小案件的累积,让朱大亮的法官形象深入百姓心中,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