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睢宁法院经多方协调,成功化解了一批涉130余户农民群体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庭外达成和解协议,130余户村民自愿撤回起诉。
2006年,睢宁县双沟镇双东村村委会与睢宁县瑞克斯旺蔬菜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即该村委会将该村近千亩土地承包给睢宁县瑞克斯旺蔬菜有限公司搞蔬菜大棚种植,承包费每亩土地每年500元且5年进行一次调整。2011年,百余户村民以双沟镇双东村委会在未经村民同意,亦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擅自发包为由,多次找村委会和瑞克斯旺蔬菜有限公司,要求提高土地承包费,否则即收回承包地。而睢宁县瑞克斯旺蔬菜有限公司则否认承包合同中土地承包费5年一调整的约定。后因协商未果,该村 130余户村民遂起诉要求提高土地承包费或终止双沟镇双东村委会与睢宁县瑞克斯旺蔬菜有限公司的土地承包合同。
因双方交涉日久,涉案村民群情激愤,多次成群结队到被告公司采取围堵、锁门,甚至冲至生产区以拆除大棚、拔除菜苗相威胁等方式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土地承包费。
考虑到本案涉案人数众多及村民对立情绪严重,为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睢宁法院接到此案后,及时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领导及时安排成立专门办案小组,积极制定化解方案,先后七次到双沟镇双东村及相关村组和被告瑞克斯旺公司了解情况,一方面安抚涉案村民愤怒情绪,另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瑞克斯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及法律释明教育工作 ,在控制好双方事态的基础上,与当地政府协调配合,采取分层次多轮回的调解方式,督促被告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最终使双方于庭外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瑞克斯旺蔬菜有限公司向涉案的130余户村民支付了土地承包费310000余元,涉案村民自愿撤回起诉,从而避免了一场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涉农事件,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