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三农”案件中,坚持司法为民,注重以人为本,合理运用执行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好“温情”牌。充分了解农村被执行人的心理和当地风土人情,以软处理代替硬强制,利用法律进行教育感化,动员被执行人亲属进行劝导,做好人文执行。对愿意履行义务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适时安排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执行问题,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打好“便民”牌。该院开展“零距离”执行,主动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开展执行工作,促成案件就地执行;开展“零距离”反馈,及时向申请人通报未结案件的进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认真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
打好“联动”牌。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自身优势,共同建立多渠道、多梯次的执行联动机制。邀请基层组织协助开展法律文书送达、被执行人人身财产线索查控、思想疏导以及法律知识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