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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以案示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发布时间:2013-08-29 16:41:51 打印 字号: | |
  8月28日上午,睢宁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经营案,该案因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而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县人大代表、从事食品行业人员等6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2012年3月至4月间,被告周某与陈某、苗某等人共谋,以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牟利。被告周某先后多次购进工业盐,并组织多人将工业盐分装至伪造的“淮”牌食用盐包装袋内用于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涉案工业盐达百余吨。被告杨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被告周某向其销售的食盐来源不明,仍予以购买并销售。这起团伙犯罪案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近年来,睢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通过参与综治排查摸底,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坚持做到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快审理、从快开庭、从快审判、从严从重惩处。同时加大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力度,通过公开宣判,开展以案示法等活动,发动人民群众与犯罪活动做不懈斗争,从而达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的效果。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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