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暨第二届“江苏最美乡村”表彰会议上,我院被江苏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加强审判机关全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和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政治处抓落实,确保了全院文明创建工作的稳步发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江苏文明在线”网络平台建设、制作影视图像等方法,营造文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调动全院干警参与文明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干警中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有效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三是抓好创建结合。本着“立足审判工作,突出法院特色”的创建原则,把文明创建活动与党建工作、廉政工作、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