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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撞上电线杆 起诉供电部门索赔
  发布时间:2013-09-23 10:10:58 打印 字号: | |
  通常情况下,电线杆应该设立在马路两侧,以保证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但是,偏偏有电线杆“巍然屹立”在马路中央或是非机动车道上,给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家住睢宁县的徐女士刚骑车出小区,就撞上了这么一根设在路中央的电线杆。近日,睢宁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骑电动车撞上电线杆致伤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3年7月30日晚上7点半左右,徐女士从其居住的小区出来,才刚骑上电动车向前行驶十几米就撞上了设在路中央的电线杆,致使其右桡骨小头骨折,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近9000元,徐女士认为架设电线杆的供电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为此,将供电公司告上法院,索赔2.7万余元。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该院工作人员发现该案快速调解有利于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减轻当事人负担,因此,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供电公司自愿于2013年11月16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徐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800元,其余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最终,原、被告双方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握手言和,这起健康权纠纷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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