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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睢宁法院调解一起父母告子女不“常回家看看”案件
  发布时间:2013-10-23 10:18:29 打印 字号: | |
  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原本属于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道德问题,现在正式上升为法律义务。近日,睢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使得两位老人获得了精神赡养,撤回了起诉。

  今年76岁的郝大爷与其老伴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今年9月份,郝大爷发高烧39度,先后给三个儿子打电话,可是大儿子的电话打不通,二儿子告诉他抽不出空,三儿子出差了,郝大爷只能打电话给其女儿,其女儿当即赶来将其送往医院,郝大爷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其间三个儿子均未前来探望。郝大爷称平时也见不到三个儿子,老两口感到伤心至极。郝大爷说其将三个儿子告上法院的目的就是想让他们“常回家看看”。

  睢宁法院在接到郝大爷递来的诉状后,考虑到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特殊性,认为该案一旦做出判决,不但不利于双方的感情促进,反而会影响家庭关系,处理该类案件,应该以调解的方式,从亲情呵护、观念变化、精神需求等角度寻求问题解决的途径,让子女从内心愿意赡养老人,常回家看望老人。因此,该院工作人员把老人的三个儿子通知到庭,给他们耐心讲述父母亲的不易与困难,同时释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最终感化了郝大爷的三个儿子,在法院见到父母的那一刻,三个儿子当场表示愿意照顾父母,会经常回家看望陪伴父母,郝大爷老两口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听到三个儿子的保证后,当场表示撤回诉讼,最终,郝大爷一家和和睦睦的离去,这起“常回家看看”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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