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嫁妆,努力打工,只为了还清公公欠下的债,她是坚强如铁一样的女子,她的人生充满了变数,却也因此光芒绽放。
2013年2月13日18时许,60多岁的凌老汉驾驶电动三轮车沿X306睢桃线由东向西行驶至2KM 300M处时,因冬天天黑路滑,未注意观察及车速过快,撞到站在路上的行人赵某,致赵某受伤,多处骨折,入院治疗74天,花费医药费9万多元。该事故经睢宁县交巡警大队认定,凌老汉负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因为电动三轮车不能买保险,所有费用都需要按责任由凌老汉自己承担。赵某的伤情又构成残疾,残疾赔偿金又有5万多元,再加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二次手术费等,合计将近20万元。凌老汉在将养老钱中的2万多元拿出来垫付医药费后,再无力支付这天价索赔单,在接到法院的诉状副本及传票后,凌老汉偷偷喝下了农药。凌老汉仅有一子,现在外面打工,儿媳妇李某在家既要料理几亩田地,还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在得知公公喝药后,急忙叫来救护车,将公公送到医院抢救,在救活公公后,一面安慰、开导公公,一面去法院调解。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另行再赔偿赵某10万元,以后双方再无纠纷。李某东拼西凑,甚至将嫁妆都卖掉一部分,替公公还了这份债。
近日,睢宁法院法官亲自将调解书拿到凌老汉的病床前,告知其是其儿媳将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毕。现在凌老汉逢人便说,“娶个好儿媳,胜过一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