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江苏法制报》3月26日-睢宁延伸职能注重帮教
  发布时间:2013-03-25 15:19:48 打印 字号: | |
  为使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期执行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确实不再危害社会,并改造成社会有用之人,睢宁法院延伸职能采取三项措施对缓刑考验人员跟踪帮教。

  建立被判缓刑被告人的个人档案。对缓刑被告人的执行依据、缓刑考验期间、住址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进行备案登记,便于经常性管理。

  建立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内定期汇报制。要求缓刑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内按季度向法院书写思想汇报,便于及时掌握缓刑被告人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情况,并展开针对性的教育疏导和其他帮助。

  建立对缓刑被告人的回访考察制。定期向执行机关发放一份缓刑考验人员回访考察表,准确掌握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的表现情况和执行机关的意见。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中央大街29号    举报投诉:0516-88112368、80389605     邮编:2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