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着眼于诚信社会建设,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目标,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切入点,实行流程化管理,有效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开展。
诚信诉讼告知与承诺。诉讼信用建设流程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阶段,从立案、审判、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到执行,承办法官都要向诉讼参与人发放诚信诉讼告知书,并引导其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所有相关材料附入卷宗,诉讼参与人如在诉讼中失信将承担的相应后果。
诉讼失信信息采集。立案、审判、执行等法官在日常办案过程中对诉讼参与人的具体失信行为信息予以采集,在失信信息采集表中标明其具体失信行为的情形,归入卷宗,并报送司法信用建设办公室。办公室全面负责司法信用建设的各项工作,每月对审判、执行等部门报送的诉讼信用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并输入司法信用信息数据库。
诉讼信用监管与失信惩戒。该院实行诉讼信用流程管理与案件质量评查同步管理,统一由审判监督庭归口管理,并定期评查和通报。同时,在对失信信息进行甄别筛选后,以多种平台进行公示和信息披露,并于社会信用监管部门开展失信联动惩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