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严格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诚信档案,营造诚实守信氛围。今年,睢宁法院强力推进诚信档案制度建设,通过在法院外网公开裁判文书、公布被执行人名单、老赖名单和较多诉讼者名单的方式,助力法院司法公开,客观发布综合提示信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立。不仅裁判文书公开数量居全省前列,而且形成了一定的执行震慑力,有助于解决执行难题。
引导诚信诉讼,严惩诚信缺失行为。在立、审、执等多个环节严格审查,引导形成诚信诉讼的司法导向。在立案环节,加大司法审查力度,防止诚信缺失人员利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审理环节,针对民间借贷等诚信问题集中的案件,始终注重严把证据规则和事实认定标准,最大限度地维护诚信守约方的合法利益,压缩失信违约者的获利空间。在执行环节,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联手实行信息共享,建立被执行人诚信档案,有效地解决了执行失信问题。
多方联动配合,共建诚信建设平台。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单位的合作,建成多个执行信息查询子系统及商业银行网络查询体系,完善了法院执行征信系统建设;共同探索建立诚信信息采集汇总机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借贷、融资、招投标等民事行为,加大市场主体的失信成本。
组织司法调研,提高诚信建设能力。通过审理、执行案件,及时发现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社会诚信方面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协助相关单位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及时跟踪调查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其成因、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寻求应对措施和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