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认识的女友竟然去派出所举报自己骗钱,刘某气急败坏地跑到派出所对其拳打脚踢。近日,睢宁法院审结该案,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3年1月份,刘某通过微信认识女友晓梅,两人开始交往。本想通过微信找个女友玩玩,不想这个女友竟玩起真的来,还说到了谈婚论嫁的事情,于是刘某便想脱身。眼看着刘某对自己的态度一天不如一天,晓梅整天因为分手的事情和刘某吵架,二人关系越闹越僵。晓梅终于忍无可忍,便于2月4日到派出所反映刘某对其骗钱骗色。刘某闻讯赶到派出所,与正在反映情况的晓梅争执并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刘某拳击晓梅面部,致其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右侧鼻骨单纯性骨折。经鉴定,晓梅的损伤属于轻伤范围。
睢宁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系自首,且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睢宁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