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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组织旁听受贿案 干部现场受教育
  发布时间:2014-06-18 10:58:24 打印 字号: | |
  6月17日,睢宁县法院公开审理该县邱集镇中心小学原校长宋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睢宁县法院和睢宁县纪委共同组织县教育局、各镇中小学等单位党员干部共计30余人旁听,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在担任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4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活动经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该案将择日宣判。

  “这种能亲身参与到庭审现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带有系统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模式很深刻,对自身和本系统职工都有很现实的警示教育作用。”一县教育局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后如是说。睢宁县法院今年以来已针对职务犯罪案件组织了5场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现场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200多人次。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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