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睢宁法院干警崔灿在法院内意外捡到一个皮包,里面装有三千余元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和一张数十万元的借条。崔灿第一时间联系到来法院办事的孙先生。面对失而复得的皮包、现金及银行卡,孙先生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对法院干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连连表示感谢,并当场拿出几百元表示谢意,被谢绝。次日,孙先生将“高风亮节、拾金不昧”的锦旗送到了法院。
崔灿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为全体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近年来,睢宁县法院十分注重全院干警思想风尚和职业道德的培养,积极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