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睢宁法院民二庭王显波法官收到了浙江一位案件当事人张先生赠送的“执法无私,热情服务”的锦旗。
2011年以来,张先生因被告人宋某拒不支付货款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在近两年时间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先生选择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睢宁法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原告当事人家住浙江省上虞市,因诉讼往返于两地非常不便,于是法院对本案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经过民二庭王显波法官的努力,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审结了此案。原告张先生多次致电表示感激之情并于8月21日专程将载着自己满满心意的锦旗送到了王法官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