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睢宁法院积极研究摸索破解执行难的新路径,全力推行执行实施权分权集约实施,规范执行流程管理,加大软硬件投入,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持之以恒地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有效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强力推进执行联动工作,在网络查控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逐步实现了执行工作“全程公开化、流程规范化、管理信息化、联动社会化”。执行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3年受理执行案件5656件,执结4723件;2014年1-9月份受理执行案件7018件,执结5949件,连续多年案件实际执结率居全市前列。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信息专刊以“江苏省睢宁县法院执行“四化”提升执行实效”为题专门介绍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成果,省高院执行局也在全省下文推广该院银行账户查冻扣一体化的做法。
一、打造一流阳光执行大厅,实现执行全程公开化
一是秉承“公开、透明、亲民”理念改造阳光执行大厅,全体执行干警全部入驻全开放式的办公场所,近距离接触当事人,对当事人诉求做到有问必答、依法回复、认真履职、务求实效。原来该院执行局在7楼办公,一楼设接待室,当事人经常因为见不到法官到处投诉,每周院长接待80%以上都是这方面的投诉反映。党组下决心改造阳光执行大厅,让全体执行干警下沉到一层“接地气”,并要求每个执行实施组每周必须固定一天在大厅值班接待,值班表向当事人公布,此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当事人啥时想见法官,随时能见到,以往因为见不到法官而投诉的现象基本杜绝,干警的群众观念进一步加强。
二是在办公区域使用透明玻璃隔间,法官照片、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执行流程、当事人须知均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设立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自行查询或拨打执行110或到案件查询中心实时查询其案件已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文字或声像信息,也可以通过执法仪、矩阵和数据库播放执行现场影像资料,随时了解以往执行现场情况,消除了当事人对执行的种种偏见,同时司法公开也倒逼了执行行为的规范,今年以来,没有接到有关违规执行的投诉和举报。
四是LED 显示屏全面、实时滚动介绍执行程序和执行风险告知、规避执行的后果,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加大了执行告知、公示力度。
五是人工导诉台全天候提供人工服务,提示并指导当事人查询相关信息,预约法官接待。
二、推动执行实施权改革,实现执行流程规范化
2013年初,睢宁法院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执行实施权分权集约实施及流程管理实施意见》,扎实推动执行实施权改革。执行指挥中心设置“五室五中心”,严格按照执行案件流程运作的模式开展工作。执行权由原来的过分集中到分段实施最大障碍就是对效率的担忧,该院“五室五中心”在设立时充分考虑到如何把控各流程节点,实现了集中启动约谈、集中查控、集中统一指挥强制执行,有效节约了司法人力成本,使执行案件如同商品生产一样,在各个流水线上高效运行。“五室五中心”的设立既体现了分权制衡的效果,又提升了执行效率、杜绝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室”为查控一室、二室、强制执行一、二、三室,负责案件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五中心”为:案件查询中心、执行启动中心、快速反应中心、司法拍卖中心、信息管理中心。其中案件查询中心负责为当事人查询案件承办法官、办理环节、执行进度,为当事人预约执行法官、24小时接受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下落举报,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执行启动中心负责搜集案件材料、送达执行通知书、组织当事人谈话、及时了解执行线索,以便为下一步开展查控等强制措施锁定方向,同时还负责恢复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快速反应中心负责对需要采取措施的人和物依法采取措施、维护指挥中心接待秩序、接受上级法院指令或配合其他法院开展工作、对执行过程进行远程监控指挥。司法拍卖中心负责司法拍卖工作,目前所有司法拍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执行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各种执行案件电子信息档案,监督执行卷宗同步数字化档案信息录入,对执行终结案件与信访案件建档跟踪管理,确保每隔一定周期主动对终结案件进行网上财产查询并告知当事人。负责与征信等部门联手采集失信信息,发布失信名单,跟踪媒体报道,督促履行义务。
今年1-9月份,案件查询中心共接待当事人查询约10000余人次;查控室共对6100余件案件进行财产查询;执行启动中心发放执行通知书3500余份,约谈当事人2100人次。快速反应中心接到当事人举报后,共采取200余次强制措施;执行信息管理中心对4949件案件进行归档管理,对260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报送征信部门,对3000余件终结案件进行定期四查。今年共进行司法拍卖64件,已成交16件,其中房地产11例、车辆4例、股金1例。成交案件中有四件是去年经过拍卖机构拍卖流拍后改用网上司法拍卖方式拍卖成功,且溢价达30%。
三、构建八大指挥管理系统,实现执行工作信息化
该院将执行指挥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与自主开发的八大系统进行整合和链接,通过平台可以直接登录八大系统,实时查看执行指挥中心各项工作动态。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开通使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提升了执行管理水平。
一是开通了“睢宁法院查控网”。该院辖区农村人口居多,在睢宁农村商业银行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占总查控量的60%以上,以往法官采取冻结、扣划措施都要驱车赶往乡镇的支行营业厅办理,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时甚至在赶往乡镇途中出现被执行人将存款取走、转走的现象。为破解这一难题,经与睢宁农村商业银行协商和研究,最终确立了通过专用光纤与睢宁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实现链接,对需要采取冻结、扣划措施的,法院通过专网向睢宁农村商业银行发送冻结、扣划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总行通过联合开发的“OA办公指令系统”,向37个支行网点发出冻结、扣划指令,被执行人存款所在的支行根据总行的指令即时予以办理,由总行通过专网统一向法院回复办理结果。此举实现了足不出户便可瞬间完成网络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执行干警往返奔波的辛苦。目前,该院的查控网联动成员涵盖农商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江阴银行、中银富登银行、公安局、工商局、房产局、国土局、人保局、民政局、财政局等12家单位,通过查控网可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婚姻登记、劳动就业、特殊群体的收入、公民和法人信息等情况及时掌控,第一时间采取查冻扣等措施,整个操作流程全部在网络上完成,实现了实时、无纸化、信息化的网络办公。
二是开发了“终结案件管理系统”。将所有程序终结案件全部纳入该系统,由专人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及时依法处置,并主动告知权利人,该系统将终结案件从原来的档案式静态管理转变为系统化动态管理,一方面有效增进了相互理解,消除了信访隐患;另一方面也大幅提升了终结案件的执结率。
三是建立了“执法数据管理系统”。该系统将4G无线传输单兵装备、执行指挥车车载执法仪、每位执行干警配备的执法记录仪在执行中形成的数据资料,执法车辆GPS定位系统等电子数据,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服务器、矩阵等技术设备,自动上传至执行指挥中心数据库,并将数据资料分为视频、音频、照片、电子档案等进行分类管理,用执行案号对数据资料进行命名,并制作光盘存卷。该系统不但将执行指挥中心的数据进行集中管理,而且具备查询、下载、在线播放等功能,实现了数据资源共享。该院执行车辆的GPS定位系统配合4G单兵系统,可以使执行指挥人员实时了解到执行车辆的动态行车轨迹、所处位置、执法现场的动态场景,从而实现执行远程监控指挥。同时可以随时调配执行应急力量,协调指挥执行行动。
四是设立了“强制拘留管理系统”。对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的被执行人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对外发布拘留被执行人名单,使拘留措施不但限制了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更让被执行人承担社会舆论压力。
五是建立“特殊主体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公务员、事业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进行单独管理,及时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向纪检、组织、人大、政协等部门汇报,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诫勉谈话,督促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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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设立了“督办信访管理系统”。该系统一方面对上级法院督办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管理,定期调度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接待系统及执行案件远程会商系统,实现远程信访接待与案件会商。
七是创建“失信被执行人管理系统”。根据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轻重程度分别对其分类管理,对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利用社会力量共同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八是设立“查封冻结提醒系统”。在查封、冻结到期前系统自动提醒承办法官采取续查封等措施,从而杜绝查封、冻结逾期现象。该系统同时具备约谈当事人、财产处置等提醒功能。
四、整合各方力量,推动执行联动社会化
该院在力推执行联动工作常规动作的同时,不断寻求执行工作社会化的路径,探索集全社会之力解决执行难的执行联动工作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建立对特殊主体进行诚信约谈、限期履行义务制度。近年来,以法院为主导、县征信办、县纪委、县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民风办参与,多次对涉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督促履行义务。对于涉公职人员的金融机构贷款的案件,县委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涉贷的 662名公职人员责成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诫勉谈话、限期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法院牵头联动单位对所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职人员进行集中约谈,约谈的同时集中曝光;约谈无效的采取强制措施,共执结案件138件,收回贷款金额1800余万元。
二是建立失信公职人员禁止提拔任用的长效机制。睢宁法院加强与县组织人事部门联动,对作为被执行人的公职人员在未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下建议组织部门不作为后备干部,不提拔使用。如年初,副科级干部陈某某拟提拔使用,组织部门在考察期间因其被睢宁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并纳入县失信人员名单数据库,遂向睢宁法院征询其履行义务情况。此前,陈某某以自己仅为担保人且存在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长期不履行义务,本院如实回复了组织部门的征询意见。陈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六件,执行标的584670元,完全执结。时隔半年后,陈某某方获提拔使用。
三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黄、灰、黑”名单制度。与县征信办加强执行联动,针对被执行人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将被执行人分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黄、灰、黑”名单,在睢宁法院网、诚信睢宁网、中国睢宁门户网站上常态发布。还在全县401个行政村设立的“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手机客户端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群众足不出村即可点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此外,还与县政府征信办定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失信案例,并通过地方电视台“新闻栏目”、“生活栏目”和“法制栏目”及报纸、电台、城区显著位置的电子显示屏等进行长期宣传报道。目前该院实现了失信公示城乡全覆盖,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如该院办理的张老汉申请执行子女赡养纠纷案及李某某申请执行刘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均是标的不大的案件,同时也是经法院多次执行未果的积案,当他们的失信信息被曝光后,自感颜面扫地。迫于舆论的压力,被执行人在曝光后相继来到法院,恳求法院撤回对其曝光,并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四是建立代表、委员和媒体参与执行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睢宁法院除定期向人大报告执行工作情况,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信访案件也专题向人大予以报告,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媒体参加执行凌晨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召集座谈会,全面听取社会各界关于执行工作的声音,虚心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社会化。
五是做强做实与公安机关的联动事项,通过公安机关的情报分析部门重点加强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临控,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该院常年开展凌晨行动、专项执行等活动,始终对被执行人采取高压态势,自2010年至今对2045名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强化执行威慑力,营造良好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