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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一天内执结委托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5-04-16 08:47: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睢宁法院仅用一天时间就执结一起上海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不仅有效节约了办案成本,而且极大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德益齐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江阴市某城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工程公司)、陈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调解结案。调解书生效后,工程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德益齐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申请执行。因工程公司向申请人德益齐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租赁的一台旋挖钻机正在睢宁县辖区内双沟镇焦营村。浦东新区法院于是向睢宁法院致函,委托代为执行。

  睢宁法院接到委托函后,执行局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资深执行法官办理此案,并要求特案特办,尽快执结。为确保该案件能顺利安全执结,资深执行法官韩宁迅速制定了可行的执行预案,带领两名执行骨干驱车前往60公里之外的执行现场进行执行。正当执行工作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时,2名自称是该设备的看管人员贸然进入了执行现场,公然阻止执行人员扣押设备、阻挠机械拆卸,并将面包车开到装运车前头,企图堵挡被扣押的执行设备运出执行现场。不知不觉,时间已拖延到当晚7时40分,天色已经完全黑透。执行干警鉴于对其思想疏导无济于事,依法果断地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将扣押的被执行设备运出执行现场,送到指定地点。回到法院,已经是晚上8点30分。但执行干警没有吃饭和休息,而是接着忙于对2名妨碍执行的抗法者进行批评教育。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两名抗法者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并写出了悔过检讨书。法院根据2名抗法者对错误行为的认识和表现,遂作出各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至此,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委托的执行案件仅在一天内就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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