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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凌城法庭:服务企业的“经济卫士”
  发布时间:2015-12-26 16:44:12 打印 字号: | |
  睢宁法院凌城法庭所辖四镇,个个远近闻名——沙集镇电子网商全国知名,高作镇钢铁五金产业规模庞大,邱集镇、凌城镇从事养殖、加工行业较多,经济交往频繁。

  “法庭就是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本着“小法庭、大服务”的理念,凌城法庭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在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不断把服务和促进辖区企业发展作为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

  诉前防范风险

  企业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企业强则民富,企业稳则民安。主动服务企业,与企业“面对面、心连心”,是凌城法庭对干警的一惯要求。

  在凌城法庭,每个法官都是“经济学家”——全面了解辖区内企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

  为了让辖区企业负责人知法懂法、防范风险,全方面服务辖区工业企业发展,该法庭还在辖区4个镇设立法律服务点,在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联系点,制定“一企业一法官”工作制度,通过召开企业主座谈会、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提出司法建议等,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有效帮助企业避免和减少交易和管理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使大量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

  该庭庭长告诉记者,对一些暂时经营困难的涉诉企业,法庭加强调解和协调,慎用善用司法强制措施,多用柔性司法手段,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诉中盘活企业

  该庭通过建立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制度和应急防控机制,依法把握好审判执行工作尺度,对各类企业债权债务等案件做到早介入、早稳控、早解决。

  “我们一贯要求,干警不能就案办案,要创新思维,既要妥善化解纷争,更要从大局出发,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正常运营,及时做好相关财产和证据保全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庭长如是说。

  2015年6月,某企业到法庭起诉浙江杭州个体经商户陈某某拖欠货物款一案,双方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纠纷管辖地法院为供货方所在地法院即睢宁法院。

主审法官在审查其诉讼材料后,耐心细致地向企业人员询问了解被告的下落和财产状况等具体信息。当得知被告在杭州经营粮油门市的信息后,法官分析其很有可能在银行账户上的资金流动可能比较频繁。于是法官带领书记员驱车千里,前往浙江被告营业地,被告见到突然出现在面前的法庭人员也大吃一惊,但是在看完诉状及证据副本等法律文书后,仍然以生意不景气、手里没钱敷衍。

  事实上,法庭人员在正面接触被告之前已经了解到其在粮油门市附近租用了一个仓库用于存放面粉、大米等货物。法官责令其一同前往仓库,在对货物进行清点后,法庭人员果断决定就地对其部分货物进行查封,并张贴封条、向被告送达了查封裁定等法律文书,并严肃告知其若私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将会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被告顿时改变态度,承诺第二天将货款结清,最终该案以调解即时清结而圆满结束。

  诉后延伸服务

  为进一步推动辖区内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减少纠纷发生,审判结束后凌城法庭的法官们会深入辖区内企业进行走访,在长期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凌城法庭逐步形成了定点挂钩、专人联络、热线服务、定期走访等一整套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形成了涵盖四镇及重点企业的挂钩服务网络。

  据介绍,该庭目前已搭建起金融、技术、信息、法律等多个服务平台,安排法官不定期走访辖区企业,举办专题讲座,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并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经营管理中的漏洞,提高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2010年以来,凌城法庭累计处理涉企案件200余件,调解结案60余件,追回债权80余万元,有力维护和促进了辖区经济大局的稳定和发展。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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