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文明委授予睢宁法院2012—2014年度“徐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睢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紧贴中心任务,弘扬改革精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丰富活动载体、践行司法为民等一系列举措,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着力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着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着力提升全体法官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法官队伍,有力地推动了审判事业的全面发展,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