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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李集法庭: 基层普法常态化打造司法新名片
  发布时间:2015-12-30 15:43:23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法庭,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法庭深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辖区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力拓展法律宣传服务,讲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群众常态化持续送上法制精神大餐,受到广大民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街头普法铸造“便民”名片

  李集法庭干警告诉记者,办案过程中常常遇到困扰,“因为在农村地区,百姓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普遍薄弱。”法官在审案中,常常需要反复地对当事人进行法律讲解,不利于提高办案效率。而且,农村是矛盾高发地区,因百姓缺乏法律知识,往往加大政府调处矛盾的难度,普法宣传十分必要。

  因此,李集法庭积极参与辖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与辖区司法所积极对接,协同劳保、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在街头群众容易聚集的地方,开展“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除此之外,该庭还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服务,将“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零距离进行普法。

  村民老张在帮助邻居伐树时不慎被砸伤, 当时由于考虑到人情关系老张没有问邻居要医疗费,而是自己先行支付了各种医疗费用。可是在治疗期间,邻居一直既不探望自己对医疗费的问题也始终没有任何说法。老张年纪大不懂法律,看见法律直通车在村口进行解疑答惑,便将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向法官倾诉。由于老张下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李集法庭当即立案,活动结束后法官协同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村部了解情况,并走访部分群众详细了解事件始末,一星期内便将该案调解处理结束,维护了老张的合法权益。

  有一次,李集法庭的法官来到庄河村普法,接待了该村姚楼组村民姚殿银的咨询。现年69岁的老姚17年前在本村的路边捡拾到一被遗弃的女婴,由于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他们实际的抚养关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不少麻烦,法官现场为其提供咨询服务与联系,引导他去相关部门办理合法领养公证手续,使他们之间的领养关系合法化。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李集法庭共开展普法咨询活动11起,现场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赠送法律书籍200余本,当场解决矛盾纠纷3起,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达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制进校园锻造“法治”名片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李集法庭的普法工作还注重有的放矢,讲究针对性。

  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当天,李集法庭所有干警心里牵挂着、惦念着辖区的孩子们,带着普法宣传员走进李集小学的学生们中间,送上节日礼物和祝福,不忘记传授法律知识,用真情来关爱学生们。

  一年来,该庭迎来了一批批带着好奇心走进法院的在校学生,他们来自李集法庭庭辖三镇106个行政村。孩子们参观法院,旁听庭审——“法槌原来是这样子的。”每个孩子上去摸了摸,高高举起轻轻落下,随着一声清脆的敲击声,孩子们抿嘴笑了。这就是他们对法庭的最初直观感受,在成长以后的记忆里或许会留有法官的印记。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增强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发生,李集法庭的法官们着重将普法的对象延伸至在校的中小学学生。

  该庭法官针对学生生活、学习、心理、生理等特点,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发生在身边的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从学习法律知识的意义、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如何预防以及远离犯罪、面对违法犯罪如何保护自己等四个方面内容为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

  同时,该庭还将“模拟法庭”引入常态工作,“模拟法庭”从法官、书记员、法警、原被告到律师,都由同学们扮演,再现由该庭审结的真实案件。让孩子们充当庭审角色,使之更亲身地感受法律,也更容易理解法律。截至目前,李集法庭共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7次,举办模拟法庭7次,受到学生和老师们的一致欢迎。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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