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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伙用弹珠射杀家禽竟是为了解馋……
  发布时间:2016-10-10 16:19:32 打印 字号: | |
  为了解馋竟然干出偷鸡摸狗的事情来,这在现代社会听起来怎么都觉得可笑之极了点。近日,睢宁法院判决了该起盗窃案。

葛晓、石磊、陆方和常浩是经常在一起玩的好哥们。2015年的夏天,四人开车到一片荒地去玩,说荒地中有野鸡,可以弄几只野鸡吃吃。到达目的地之后果然看到有几只野鸡,常浩就用加了弹珠的弹弓进行“射击”,可是打了几次都没有打到,于是常浩又用随身带的弩进行“射击”,可能是“射击水平”有限,也有可能是距离太远,几次下来仍然没有收获。四人驾车悻悻而归,走到一个村庄附近,看到某菜园地里有几只家养的公鸡非常讨喜,“既然野鸡打不到,就打几只草鸡吃吃吧”,不知道是谁的一句“提醒”,大家欣然接受。于是常浩就用弩进行“射击”,这次一击即中。四人将打死的草鸡带回城里在某个大排档加工食用了。

过了半年后,葛晓、常浩、陆方和赵飞聚在一起,回想起半年前的经历,嘴馋的几人决定再次行动。常浩表示自己的弹弓水平已练的非常娴熟。于是陆方驾车,几人来到一个偏僻的村庄,常浩很顺利的用弹弓打死一只草公鸡,由于此次出来是陆方给车加的油,这只鸡最后就分给了陆方。

尝到甜头的几人决定多弄几次解解馋。一个月后葛晓、常浩、石磊、陆方和赵飞五人驾车前往农村,找农户散养家禽的地方进行“猎杀”。陆方负责开车,常浩和石磊负责“猎杀”,其余人负责捡拾。可能是运气好,也可能是“射击水平”确实已经娴熟,此次他们收获不小,除了草公鸡,还有部分鹅和鸣,全都被五人瓜分带回了家。

此后五人经常或三人或五人聚在一起,驾车前往周边村镇,趁四周无人之机,使用弹弓发射钢珠射杀家禽,共盗窃作案13起,窃得鸡、鹅等家禽十余只。经鉴定,赃物价值合计人民币901元。其中,葛晓参与全部犯罪;石磊、赵飞参与12起,数额计人民币835元;常浩参与10起,数额计人民币741元;陆方参与9起,数额计人民币675元。

睢宁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葛晓、石磊、陆方、赵飞、常浩多次盗窃,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葛晓、石磊、陆方、赵飞、常浩共同故意犯罪,应当对共同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葛晓、石磊、陆方、赵飞、常浩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睢宁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葛晓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石磊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与原(2016)苏0324刑初44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的被告人石磊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被告人赵飞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常浩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陆方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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