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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为执行法官送锦旗“点赞”
  发布时间:2017-10-24 15:25: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家住睢宁县姚集镇的当事人吕某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睢宁法院执行法官王共升手中,感谢王法官为他讨回交通事故赔偿款。

  吕某申请执行李某某、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住所地不在本地,且在事故发生后举家搬迁外出打工,人员财产均无线索,执行难度极大。王法官经过多方调查,并利用“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所在地为山东某地,于是迅速赶往山东,通过当地银行协助找到被执行人住处。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法律释明,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就此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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