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姓名:冯代群
年龄:51岁
职务: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一级法官
就职经历:1985年8月考入睢宁县人民法院,先后在经济庭、王集法庭、民二庭从事审判工作33年。
那一年,对于不满二十岁的我而言,应该是最好的年华了。感谢岁月犹如魔法一般,让我褪去学生的青涩和懵懂,怀揣着十万分的崇敬和十二万分的忐忑,走进了一生中唯一的工作岗位—法院……
那时候的法院,只有一栋普普通通的三层小楼,每一个办公室里少的有三五人、多的有十几人挤在一起办公。夏天,办公室里没有空调,但有一个悬挂在房梁上的吊扇,给整个房间带来清凉;冬天,有一个烧煤炭的炉子,炉子上有一个通到窗外的长长的烟囱,让人在凛冽的寒冬里感到格外的温暖……
那时候的法院,除了悬挂在法院大门正中的那枚醒目耀眼的国徽外,没有庄严肃穆的审判庭,所有的开庭或者是在办公桌旁采取 “聊天式”的庭审,或是和审判员一起骑着笨重的自行车到当事人所在的官山、李集、凌城、沙集等村庄,又或是在田间地头站着、坐着、蹲着办案。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只想把想要查明的事实弄清、把双方的矛盾解决好。
那时候业务庭只有刑庭、民庭和经济庭,我一直在经济庭担任书记员和内勤工作。在那个计划经济时期,诸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案件从立案、保全、审理、调查,到收费、退费、执行、领取执行款等,全部是由经济庭办理,同时还要审理自诉案件。至今我仍清楚的记得,担任书记员开庭所记的笔录最多的一次是四十六页,那是一个因为邻里矛盾而被以侮辱起诉并被拘留的农村妇女,当我走进拘留所看到她时,为她那份因无知而被拘留感到悲哀的同时,又为她因担心和牵挂孩子而发出的无助的哭泣而泪流满面。那个案子,让我第一次有了“法律无情”的真切体会,那一天也是我记录时思维最不清晰、笔录记得最不满意的一次……
都说每八年是衡量人生蜕变的一个周期,我在做了八年的书记员后,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蜕变—被任命为代理审判员。这一做又是八年,此后,八年的副庭长、九年的庭长,三十三年的光阴就这样写满了一个又一个案件,聚焦成一本又一本卷宗,时光从自己的审判生涯中悄悄地划过……
仍记得自己第一次独自接过一个合同纠纷案件时,内心的那份彷徨、无助、胆怯,真的是无以言表,幸运的是在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后,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看见双方当事人喜笑颜开的一起走出办公室时,自己内心的那份喜悦和成就感油然而生……
还记得,那一年我审理的一个损害赔偿纠纷,原告因刚上房的楼板突然掉落、将建房子的工人砸伤,其起诉楼板销售人产品质量一案,当事人双方矛盾极为对立,原告方姊妹五个,几乎天天都在我的办公室,由于无辜、无奈、无知和愤怒,她们轮番的跟着我,寸步都不让我离开,就一个要求—短期内必须给她们结果。但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双方又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只能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而鉴定是需要时间的,然而,无论我如何解释,对她们这些不懂法的普通百姓来说接受起来真的是太难、太难了。那时候的我,在备受抱怨、感到委屈而又不被理解的情况下,感到十分的痛苦、悲哀和无助,曾经有一段时间,几乎每天晚上都会被噩梦惊醒……直到一审判决、上诉、申诉,到最后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共识、一次性执行完毕时,原告的家人对我说出“谢谢”的时候,所有的不满、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理解在那一刹那化成了两行无声的泪水……事实证明,只有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公平公正、只有真正意义上实现案结事了,才能让当事人满意,才能让自己心安。
那些年,曾经有过一段时间要求当庭宣判,年少大胆的我竟然在全市各区县法院分管经济庭的院长和庭长都参加庭审观摩的情况下,对自己审理的一起双方对证据分歧较大的承包合同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在庭后的领导点评中,才知道对那个案件的证据,参加观摩的各位前辈均有不同的认识和观点,支持和反对的意见各占一半。谁都不会想到,当时听点评的我早已满脸通红、汗流浃背,内心那份担心、后怕和恐惧可想而知……至今,我还记得当时中院经济庭的姚仁甫庭长面带微笑的跟我说:“这样的案件你也敢当庭宣判?胆子够大的!”,随后又说了一句“算你运气好,这个案件判对了!”我当时的唯一感觉就是能有个地洞就好了……
那一年,一位身患癌症的病人拖着病弱的身体到法院起诉一起汽车连环买卖案,因为其中的一个被告恶意拖欠,导致原告购车款无着,案件受理后,由于被告故意躲藏无法送达而迟迟不能开庭。那时候凡事都得自己去找人,不像现在有EMS,有法警二次送达,还有法官助理协助送达。经多方打听后,那个难找的被告人早上和晚上会在家,于是,我带着书记员连续三天晚上在这个被告住所地附近观察守候,敲门后明知道她在房间内但就是不给开门,无奈之下,我带着书记员在一天早上四点多发现她早起给孩子做早饭,待其孩子上学后,再一次去其家中送达,可是在经过近半个小时的磨蹭后,前来给我们开门的却是一个男人,并凶巴巴的告诉我们说“找错人了”,并将我们拒之门外,当我们严厉地告诉他这样做的后果后,他才非常不情愿地给我们开门让我们进去。
奇怪的是,几个房间里竟然都找不到那个被告人,明明只看到那个孩子出来了,我们还向孩子进行了询问,孩子很肯定的说是“妈妈给做的饭,我去上学,妈妈又去睡觉了”,难道真的是我们弄错了?当我再一次审视和检查所有的房间确定没有后,我走上了那个小小的阳台,只见阳台的一个花盆旁,有一个用旧床单盖着的东西好像在微微的抖动,我拉开一看,那个被告正蜷缩着藏在那里,抖个不停……
那一年,山东一位六十多岁的普通农民因为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一家公司,我作为案件承办人,在庭前阅卷的过程中,发现原告并未有就其诉请向法院提供任何的证据支撑,所以在开庭审理时就有了先入为主的心理活动,暗想这个案件的原告肯定是胜诉不了了。
谁知到了开庭的那一天,我穿着法袍刚走进法庭,突然就从原告席上走过来一位头发花白、瘦弱驼背的老人,“扑通”一下就跪在了我的面前,不停地磕头,并声泪俱下重复说着“法官一定要给我做主,求你一定要主持公道,把我的钱追回来吧!”,我急忙将老人扶起,那一刻我意识到“今天的案件一定另有隐情”。
果然,在原告简单的陈述后,坐在被告席上的代理人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声称既不认识原告,更不欠原告的货款。原告一时着急,再一次从审判席上快速地走到被告身边磕头,哭着说“求求你,别坑我了,我老伴生病多年至今还一个人躺在床上,就因为无钱治病,我才托熟人做贷款跟你们做了这笔买卖,本想赚一些钱给老伴治病,你们保证货到付款的,可货送到你们公司,你们既不给钱,还把收货人打的欠条给撕了,26万元呐,你们行行好吧,你们这样做会要了我们全家人的命的……”,我在庭上仔细观察了被告,发觉他些许惊慌之后又佯装镇定的表情,我知道,一定是被告在耍赖,但苦于原告没有任何的证据, 如果严格依照正常地庭审程序肯定无济于事。
我宣布休庭,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情况,逐步了解事情的全部经过后,在代理人声称自己不能做主、恶意推脱的情况下,我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多次与被告公司的老总电话交涉,并向其释名法律后果后,用了一天的时间,促使被告当庭支付给原告8万元现金,其余款项在一个月之内全部付清,并附加了严厉的限制性条款。临近履行期限时,我让书记员多次电话督促被告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并告知其逾期履行的后果,最终使得该案债权人的货款全部追回。
事后,善良的老人多次给我打电话致谢,每次都声泪俱下,这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我自己只是做了一名普通法官应该做的事情而已……
那些年,自己每年审理的案件数量都位居全院审判人员之首,那时候的案件几乎都是简易程序审理结案,极少数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即便有也会在转普后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结掉,不然自己都觉得对不起当事人、对不起领导和同事,会觉得是自己能力不行、水平不够,那种自我加压,并不来自于任何人,仅仅来自于自己内心的自律和自尊。
那些年,曾被徐州中院评为过 “全市百名优秀审判长”,也曾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过“十佳卫士”,曾在全市商事审判庭长庭审观摩活动中获得过第一,也曾在一个案件中因拒收一方当事人数十万元的礼金而拒绝院领导上报请功的劝说……
获得过诸多的荣誉、也抵御过诸多的诱惑……借用普希金的一句诗——那些过去了的,都会成为亲切的怀念……
那些年,自己把最好的韶华都绽放在司法的花园里,不管时光如何的流逝,也无论岁月如何的沉淀,作为在法院工作了三十三年的一名法官,我依然坚守最初的信念——踏踏实实工作,本本分分做人。
那些年,面对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激烈碰撞,面对物欲横流、飞速发展的社会,如何安守一方净土,作出无愧于心的判决,曾迷茫过,也困惑过,为了梦想,我努力疏导出正确的职业理念和社会价值观,在工作中变得成熟和稳重。随着年华的老去,三十三年,仿佛只是在霎那间,消失了青春,成熟了历练,年轻时的无畏无惧,博得了青春无悔,如今的岁月沉淀,成就了人生夙愿。
三十三年的时间,从书桌到法庭,从校园到法院,从患得患失的女生到佛系淡定的中年,时光好似恍若隔世。当初那个怀揣着十万分的崇敬和十二万分的忐忑走进法院的我,在走过三十三年的人生长河后,十万分的崇敬依然不减,但十二万分的忐忑已经沉淀,并在沉淀中学会懂得了许多,忘记也释然了许多。岁月静好,我心坦然,带着爱和责任,一如既往地前行在法治的路上,只愿珍惜当下,努力工作,认真生活,完美属于自己职业的多彩人生。
今年8月,法院大楼台阶前,看到迈步走进法院的新招录的年轻人,一样的步伐稳健,一样的青春洋溢,恍惚中,仿佛看到33年前的自己,心中愈发欣慰与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