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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被判刑
睢宁法院公开宣判三起拒执罪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18-12-26 10:58:08 打印 字号: | |
  为惩戒拒执犯罪,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12月25日,睢宁法院公开宣判三起拒执犯罪案件并组织召开了“拒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观摩了庭审并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在庭审宣判中,李某因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许某某、宓某某、黄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和拘役五个月。

   在新闻发布会上,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震介绍了2018年以来拒执案件的移送和受理情况,梳理了该院拒执案件的基本类型,分析了拒执案件的主要特点,并发布了以李某藐视法律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为代表的四起拒执罪典型案例,向全社会教育警示诚信缺失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近年来,睢宁法院加大与公安、检查机关的工作联动,统一拒执罪认定标准,着力构建拒执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强化发现线索,移送线索的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全方位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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