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徐州市3·15年度报告会上,睢宁法院李海峰同志被评为“徐州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并接受颁奖,这是全市唯一一位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获此殊荣。
作为睢宁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李海峰2015年开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四年来,审理刑事案件900余起,依法判决人犯1500余人,曾审理过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房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杨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李某等人诈骗等大案要案,是睢宁法院业务骨干青年代表,曾获得全市法院优秀法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