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皙的面庞、颀长的身形,一笑起来藏在眼镜片后的眼眸如同湖水般深邃,初识李海峰的人并不会和法官这个职业划上等号。
李海峰,32岁,睢宁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2015年开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四年来,审理刑事案件900余起,依法判决人犯1500余人,曾审理过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房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杨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李某等人诈骗等大案要案,是睢宁法院业务骨干青年代表,曾获得全市法院优秀法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9年,李海峰被评为“徐州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全市唯一的政法系统工作人员。
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这位外表清秀儒雅的青年法官,骨子里充满着法律信仰,深藏着司法为民的顽强信念。他深知手中法槌的重量,深知法槌敲下那一刻所代表的深刻意义。
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是老百姓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食品的安全性不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李海峰在承担大量审判工作的同时,倾力关注食品安全,审理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等案件46件,依法判决人犯52人,有力惩处了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
张某从事熟食生意,为了让熟食看起来色泽新鲜,他用化工染料上色,为了让熟食入味,他加入工业盐蒸煮。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为了尽快让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李海峰第一时间研读卷宗材料,认真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对证据材料,确保案件审理保质保量。开庭当日,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相关个体户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参与庭审旁听,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展示了睢宁法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张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震撼非常,社会效果明显。
2018年,李海峰主审了全市首批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通过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四名被告人均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悔罪,自愿支付十倍赔偿款,并在全省有影响力的《江苏法制报》及本地群众关注的《今日睢宁报》上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放大了审判效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入研究延伸审判职能
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高发现象,李海峰不是就案办案,而是积极总结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见解性意见。2016年,李海峰针对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普遍问题,撰写了《关于净化食品市场、保障食品安全的司法建议》,建议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维护食品安全。该局采纳了建议,并以会议、文件等形式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予以落实,为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构筑了坚实的过滤网。后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该建议被评为全市、全省优秀司法建议。
“法律人有约”是睢宁法院设立的疑难法律问题研讨论坛,作为青年法学思想阵地,李海峰充分利用该平台的法律力量,牵头召集“危害食品安全专题研讨会”,邀请睢宁县境内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参与会议研讨,为进一步提高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预防,精准有力打击犯罪提供了新思维、新路径。
积极普法传递司法温暖
除了坐堂断案,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李海峰还积极参与消费维权的宣传普法工作。他常说,消费维权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作为一名司法者有责任有义务去普法。
每年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李海峰都主动要求走上街头普法,向群众解读消费维权的相关知识,细致解答群众的涉法咨询问题,分发维权指导案例材料。普法的次数多了,有些群众主动加了他的微信号,由于添加的人数越来越多,咨询量越来越大,李海峰直接就建立了一个微信群,每天抽出半个小时专门回复群里提出的法律咨询,群成员亲切地称他为维权路上的“法律使者”。目前,该群已有100多名成员。
“法律是消费维权的利剑”,为更好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指引行为的社会作用,让消费者客观直接的了解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李海峰编辑整理了几年来审理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发布,一方面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平凡岗位遮不住他的闪耀光芒,疲惫辛劳止不住他的不懈追求,荏苒时光流不走他的法治梦想,面对越来越富有挑战性的消费维权工作,李海峰因为热爱而执着,因为信仰而坚守,他以一颗赤诚的初心一如既往地用法律为消费者构筑起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