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应对身边的涉黑涉恶犯罪
◆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及时举报
人民群众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
①拨打公安机关或扫黑办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
②通过政法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
③通过信件或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
◆参与黑恶势力人员应尽快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除了自首,还可以选择“立功”。立功有三种方式:
一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二是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侦查机关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
三是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
(3)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