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人民法院报》第四版专题报道了睢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事迹,2018年王震审理的涉程某等6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为涉黑案件审判的“睢宁模式”,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写入2018年法院工作报告,扫黑除恶工作受到徐州市、睢宁县两级主要领导肯定。
凌晨1时,江苏睢宁县城大街上行人稀少,睢宁县人民法院一间狭小的办公室里的灯却仍然亮着。桌上摆着几叠厚厚的卷宗,王震还在埋头查阅案卷。
2018年11月21日8时30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徐州地区涉及被告人人数最多、案情最为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在睢宁法院开审。据起诉书指控,2012年以来,以被告人程某为首要分子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收取赌资达4800余万元,组织卖淫非法获利达1500余万元。
“这起庭审涉黑人员33人,其他犯罪人员29人,跨地区辩护人64人。”该院院长袁长伟介绍,仅调用警力就超过300余名,囚车、押解保障车16辆,每天往返徐州市看守所和睢宁县之间。
在此案中,承办法官面临着几大难题:一是全案62名被告人,64名辩护人,10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五六千份证据,社会各界数百人旁听,如何既有效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辩护权利,又保障庭审有序进行?二是异地长途押解数十名被告人,案件参与人共100余人,如何做好安全保障,节约庭审时间?三是案件人数多、违法犯罪事实多、各类证据多、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多,如何做到既要依法从快从严,又要打准打实、不枉不纵?
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硬仗。2018年10月15日,王震在妻子的嗔怪中,收拾了行李住到法院,在法院扫黑除恶专区一住就是两个月。
王震将大量的功夫花在庭前,将宝贵的庭审时间集中于查明事实及审查证据上。62名被告人有近300册卷宗,各类言辞证据2400余份,书证4000余件,视听资料200余千兆。王震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都在看卷宗,通过对10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细致地审查,对繁杂的证据材料进行抽丝剥茧地梳理,最终形成了多达800余页的阅卷笔录。
对于这起案件,如果简单化处理,王震可以选择用定主从犯的方式定罪量刑。可他觉得,涉案的诸多被告人从事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时间长短不一,涉案数额差异较大,绝不能草率了事。整整一个月,王震把自己封闭在房间里,地上铺满了案卷,反复研究,细致斟酌,一丝不苟地分析论证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
2018年11月21日至29日,整整9天,每天都是8时30分准时开始庭审,20时30分休庭。王震每天主持12小时的高强度庭审,制作出548页、32.47万字的刑事判决书,对程某等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62名被告人无一逃脱法律的制裁。
王震坚持作出的裁判、书写的文书都必须经得起审视。写完这548页的判决书后,王震仍不敢松一口气,甚至比以往更紧张。他明白一份判决发出去以后的结果,“覆水难收”,因此,他在三天的时间里将判决书整整校对了6遍,经常在睡梦中突然惊醒,想到判决书中可能有哪个问题没注意到,可能有哪个细节没做好,就立即起来再看一遍。直到判决书最终交付印刷制作,他的心里还是牵挂。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这不仅是对刑事审判重要性的贴切评价,更是压在刑事审判法官肩上的千斤重担、万钧责任。刑事审判,有时一个毫不起眼的疏忽,就可能会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影响被告人的一生。王震用他充分的准备、娴熟的法律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
短评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这是王震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一句座右铭,也是压在他肩上如山的重担。
王震办案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一个“精”字。长期的司法实践,铸就了王震生怕哪个环节出现遗漏,生怕哪个证据出现问题的办案作风和行事风格。王震把小案当成大案办,卷宗材料一页一页地仔细看,证据一个一个地认真审查,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力争把所有案件办成“铁案”。
法官链接
王震,1984生,二级法官,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2010年进入睢宁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睢宁县人民法院团委书记、刑庭庭长。曾被徐州市中院评为“市优秀法官”2次,授予“个人三等功”2次;被徐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徐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多次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杰出卫士”、“综治先进个人”。
其撰写的法律文书曾获最高人民法院首届“全国百篇优秀法律文书”、省高院全省优秀裁判文书特等奖、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全国优秀法律文书三等奖、徐州市中院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二等奖;撰写的司法建议被江苏省高院全省优秀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