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全市法院信息、调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参阅案例、司法建议优秀成果的决定》,睢宁法院荣获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王震同志荣获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赵参参同志荣获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王震同志撰写的《陶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荣获2017-2018年十大参阅案例、睢宁法院《睢法建〔2017〕6号》及《睢法建〔2017〕8号司法建议荣获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近年来,睢宁法院积极依托“学习型”法院建设,建立了重点调研课题发布常态机制,搭建了“法律人有约”专题研讨平台,创建了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相结合的专项调研制度,不断提高信息、调研、案例及司法建议的编纂水平,形成了110余篇能够紧密结合审判、执行、政务管理工作实际的调研报告,在最高院《立案指导丛书》,最高院“湘潭杯”征文,“人民法院报”,江苏省第29届学术讨论会,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民诉法法学研究会,《审判研究》、《徐州法学》、《徐州审判》及各大高校学报等平台上转化115次。同时,转化信息简报86篇,其中被省委、省院采用16篇,被上级领导批示5篇;55篇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案例曾荣获全国百优裁判文书一等奖,省院特等奖,多篇案例在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并在“人民法院报”和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多篇司法建议荣获全省获优秀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