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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再发力
睢宁法院顺利审结徐州首例三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件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18 15:56:46 打印 字号: | |


日前,睢宁法院召开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分组表决,破产重整草案获高票通过,该院依法裁定批准苏醇公司破产重整草案并终止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至此,徐州首例三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顺利审结。

2018年上半年,睢宁法院依法受理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徐州德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州瑞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企破产重整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积极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并破产案件审理经验:

一是“研”机制,以盘活优质资源为目标,精准识别破产重整机制。

二是“明”程序,以实现程序正当为关键,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三是“清”债权,以保护各方利益为重心,做好债权清偿工作。

四是“惠”投资,以投资方利益为重点,最大化惠及投资者。

五是“聚”合力,以系统性保障为核心,聚多方力量助破产重整。

经过一年多条理性剖析、一体化推进、系统性谋划,成功化解165名债权人债务4.7亿元,原企业264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经投资人进场试生产后预测,合并破产重整后的苏醇公司,可带动职工就业500人,2020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2021年销售收入将超过12亿元,不仅带动睢宁经济高质量发展,也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更为睢宁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睢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持续优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开创破产审判新局面,为打造全国一流法治营商环境贡献“睢宁智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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