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举国上下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中拉开了序幕。在长达一个多月的“宅家”生活中,我们更多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体会到了和谐家庭关系的重要性,然而,也有部分家庭矛盾不断,甚至发生家庭暴力。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四年来为每个人的平安幸福、每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院始终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反家暴工作。《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我院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原有工作基础上,努力把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多措施运用审判、多方位开展宣传、多方面进行联动、多角度实行保障,积极探索反家暴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
2018年,我院以“法律人有约”研讨活动为契机,成功举办了由睢宁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妇联多方联动的反对家庭暴力交流活动,并陆续出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证据固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上述文件在反家暴方面考虑得更加细致,例如将女性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患重病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特殊保护;同时,也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等易发现家暴线索的机构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这一规定释放明确信号,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2019年,睢宁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立足“法官进网格”活动,法官带领助理和书记员深入基层,主动下沉网格,对《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反家暴工作的现状、成绩和困境进行调研、宣传和走访。一方面,通过对社区网格居民进行法律宣传和接受法律咨询等活动,向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讲授如何记录上传遭受家暴的医院证明文件、受暴伤情、录音、录像片段等,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存储,以此作为诉讼中的呈堂证供,为受暴人低成本固定证据开辟绿色通道,教授遭受家暴受害人自我保护的方法。另一方面,积极创新调解方式。将家暴案件分为低危、中危和高危案件,低危、中危案件由基层网格员处理,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中危案件和高危案件,由公安机关、妇联和村(社区)等部门共同干预,采取隔离庇护、矛盾化解、心理疏导、跟踪回访等综合手段,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主动干预,快速反应。在接到受暴妇女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后,主动作为,积极协助收集相关证据,快速核查,并在48小时内迅速反应,及时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妇联、辖区派出所、社区,有效联动,在家暴施暴者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墙”。
此外,我院高效运用庇护场所模式,通过打造基础设施完备的家事审判中心庇护区域,并引导职能部门、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单位和维权志愿者等共同促进家暴危机解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活动有效加强了对家庭暴力行为的预防,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为建立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贡献司法智慧。
附:https://v.qq.com/x/page/s3072ufwy19.html(反家暴视频的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