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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委书记贾兴民批示肯定“睢宁法院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十条措施”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0-03-06 15:01:51 打印 字号: | |


日,睢宁县县委书记贾兴民对《睢宁县人民法院为企业提供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十条措施》作出批示肯定:“县法院出台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具体务实,为企业复工达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体现了担当精神。希望各部门、镇街道立足各自职能,提前研判,帮助中微小企业渡难关,解难题,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疫情发生以来,睢宁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持续推出多项扎实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下一步,睢宁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贾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百名干警联百企活动,压实《十条措施》各项举措,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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