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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睢宁法院《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20 09:18: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睢宁县委书记贾兴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韶伟批示肯定《睢宁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贾兴民书记在批示中指出:“《政法工作条例》是政法战线第一部党内法规,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县法院党组紧紧结合审判实际出台了《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政法机关鲜明的政治底色。法院党组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长期坚守的重大政治任务,忠实履职,不断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朱韶伟书记在批示中指出:“县法院在全县率先出台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意见,彰显了县法院积极主动接受党的领导的政治站位和行为自觉。希望政法各单位向县法院学习,从严从实把《条例》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司法公信力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以更强的使命担当,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平安睢宁、法治睢宁作出积极贡献。”

睢宁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实际,从提高政治站位、保障经济发展、加强组织推进三个方面总结了十三条实施举措,自觉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法院队伍建设全过程。

近年来,睢宁法院坚持以《条例》为指引,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院党组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以及上级党委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等事项,严格执行重要事项、重大案件、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党组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获得县委的高度肯定和认可,连续多年在县综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下一步,睢宁法院将深入贯彻县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机关示范和引领作用,压实《实施意见》各项举措,确保《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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