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对于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诉讼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对睢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全面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8日起,恢复开放睢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立案大厅)。
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现场办理有关事项外,请优先通过徐州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xzzyssfw.jsfy.gov.cn/xzzyssfw),江苏移动微法院(手机小程序端)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查询、咨询、预约法官等相关诉讼事项。民商事纠纷请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如果不方便网上操作的,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相关材料。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睢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寄地址:江苏省睢宁县中央大街29号,邮政编码221200。
三、为避免人员聚集,服务场所依法依规控制来访人数,请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自觉遵守如下各项规定:
1.服从安检处工作人员安排,在安检处自觉排队、耐心分散等候,遵守疫情防控制度,自觉接受安检人员的防疫检查;
2.请自觉出示身份证件,“彭城码”绿色健康码,积极配合安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相关身份信息;
3.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扫“彭城码”的请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分流引导,将相关材料进行消毒杀菌;
4.办理事项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5米;
5.在他人办理事项过程中,请耐心等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办理完事项后,请及时离开。
四、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五、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指引,自觉耐心排队、分散等候。确有相同诉求需要共同反映的,应选派5人以内代表。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