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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旁观者·依法止家暴
睢宁法院开展“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开放日活动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0-11-24 10:04:29 打印 字号: | |


“今天的活动特别有意义,以前我一直觉得别人的家事最好不要管,但现在我知道,面对家庭暴力我们不能冷眼旁观,应该要尽可能地帮助被害人,回到社区之后我还要多多向其他人宣传。”11月21日,睢宁县睢城街道余大姐在参加完睢宁法院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后感概地说道。

  11月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的第“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睢宁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举办“不做旁观者,依法止家暴”公众开放日活动。该庭邀请辖区内的70余家庭成员组成家事观察团,参观了睢宁法院法治长廊、少年家事审判中心、观摩了一起刑事案件审理过程,并在庭审后观看了由睢宁法院制作的以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课堂以及反家暴宣传片。

本次活动的开展,就是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人在遇到家暴时,既要懂得自身如何维权,也要学会不做一个冷漠的旁观者。只有全社会都能够一起行动起来,才能织就一道严密的家暴“防护网”,为家暴受害者撑起坚固的“庇护站”。

近年来,睢宁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立足“法官进网格”活动,法官带领助理和书记员深入基层,主动下沉网格,对《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反家暴工作的现状、成绩和困境进行调研、宣传和走访。一方面,通过开展社区网格居民法律宣传和接受法律咨询等活动,向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讲授如何记录上传遭受家暴的医院证明文件、受暴伤情、录音、录像片段等,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存储,以此作为诉讼中的呈堂证供,为受暴人低成本固定证据开辟绿色通道,教授遭受家暴受害人自我保护的方法。另一方面,积极创新调解方式。将家暴案件分为低危、中危和高危案件,低危、中危案件由基层网格员处理,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中危案件和高危案件,由公安机关、妇联和村(社区)等部门共同干预,采取隔离庇护、矛盾化解、心理疏导、跟踪回访等综合手段,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主动干预,快速反应。在接到受暴妇女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后,主动作为,积极协助收集相关证据,快速核查,并在48小时内迅速反应,及时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妇联、辖区派出所、社区,有效联动,在家暴施暴者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墙”。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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