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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睢宁法院两篇案例分获全市法治营商环境优秀案(事)例一等奖、三等奖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17 19:36: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徐州市政法委发文表彰2020年度全市法治营商优秀案(事)例,睢宁法院《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破产制度”试点探索》荣获一等奖、《揭开公司独立面纱 助力一流营商环境》荣获三等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近年来,睢宁法院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紧紧把握党委对经济发展的精准分析和科学判断,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以促进企业发展为重点,用足用好司法手段,把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贯彻到审判执行全过程,积极构建集立案、调解、审理、保全、执行一体的低成本、高效率、高质量“立体化”解纷格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打造“一平台六优化”机制、加强与工商办、营商办等部门合作、搭建法企联络平台等途径全力护航企业发展。并在疫情期间,制定出台《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十条措施》,推出立审执绿色通道、妥善调处企业因疫情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审慎采取查封和冻结依法修复企业信用等惠企措施全力保障企业复工达产,切实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六保六稳”工作落实落地。本次荣获一等奖的《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破产制度”试点探索》为全国首创,睢宁法院被江苏高院确立为开展“与自然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法院,并被省高院褚红军副院长批示,转发全省法院学习,同时受邀在全国第四届破产法论坛中作主旨发言,得到法律界专家学者的高度认可;荣获三等奖的《揭开公司独立面纱 助力一流营商环境》案例及做法相继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企有所呼,法有所应。下一步,睢宁法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坚持能动司法,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找准找实辖区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和契合面,不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延伸审判职能,拓宽服务方式,减轻企业诉累,努力为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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