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睢宁法院与河海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1-04-23 14:23: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睢宁县人民法院与河海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睢宁法院举行,睢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娟和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教授陈广华分别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并为河海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河海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晋海教授、徐军副教授,睢宁法院相关领导、部分员额法官、调研骨干和积极分子参加了活动。

睢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娟在致辞中阐释了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的互动与融合的重要意义,她表示,通过院校共建活动,可以充分发挥高校在法学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民法院在司法实务方面的各自优势,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惠的原则,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合作共赢、互促共进。

      根据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人才培养”“审判支持”“学术交流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睢宁法院接受河海大学法学院学生进行毕业实习、专业实习和社会调查,并可聘请其担任法官助理,承担案件办理的辅助工作和司法调研工作。根据睢宁法院需要,河海大学为司法审判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学理论和实务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学术研讨等方式,共享学术信息和审判经验。睢宁法院可选派优秀法官到河海大学进修培养,参与学术研讨、学术讲座等活动。睢宁法院可聘请河海大学知名专家就相关司法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指导。根据睢宁法院需求,河海大学选派专家参与睢宁法院学术论文、重点调研课题等应用法学研究成果评审工作。双方定期举办研讨会、学术论坛,共同就审判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及时总结审判经验,为司法实务提供理论支持。

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广华希望通过双方合作,一方面,借助司法实务优势,促进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开展司法审判实务问题研究,为建立健全审判规则和制度提供参考。双方在院校共建的框架下,以现有活动为基础,深化合作力度,不断创新合作形式,实现资源和优势共享互融,力争为法治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多的实践支撑、为法院司法工作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实现前沿法学理论与基层司法实务的无缝对接与优势互补。

睢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娟在讲话中提出,双方的战略合作将有利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相融合,有利于法学人才培养和司法需求相结合,有利于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高层次的人才保障。对睢宁法院来讲,能够号召法院干警自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氛围,化解审判实务中的中梗阻,激发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于法科生来讲,能够充分了解司法实务,拓宽应用法学教育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最终成长为理论和实务全面发展的专家型的法律人才。她希望,双方精诚合作、履职尽责,通过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推进河海大学法学院与睢宁法院战略合作走向新台阶。

     活动中,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广华还为全体与会同志进行了题目为《民法典与物业管理》的专题讲座,睢宁县分管物业工作的城管局领导,物业协会和物业公司代表,睢宁法院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就实务中常见的物业纠纷疑难问题与陈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精彩的授课和活跃的交流,将本次活动推向高潮。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中央大街29号    举报投诉:0516-88112368、80389605     邮编:2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