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是司法裁判活动的成果总结,是法官职业化水平的最好标尺。草拟裁判文书也是法官助理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近年来,睢宁法院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和同命题裁判文书竞赛活动,进一步审判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切实推进高质量司法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干警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增强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和说服力,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质量。近日,睢宁法院专门组织部分法官和全体法官助理围绕裁判文书制作进行了深入的切磋与交流。
会上,审判管理办公室对2020年度法官助理裁判文书竞赛活动进行了详细的点评。
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佳绩的民一庭法官助理朱容萱和小伙伴们分享了撰写优秀裁判文书的“细、全、精、准”四字心得。
同命题法律文书案件的承办法官刘彦军以及多次获评全省、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嘉奖的资深民事法官张朋银围绕裁判文书制作的基本理念、工作作风、理论积累和常见的文书错误给全体法官助理进行了业务辅导。
法官与法官助理热烈互动,彼此激发了业务交流学习的极大热情。
睢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娟在点评讲话充分肯定了法官助理这一支优秀的审判辅助队伍,鼓励他们爱岗敬业、不断提升个人能力、挖掘潜质,在审判团队中更好地发挥作用。院党组也将更加注重加强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让年轻的法官助理更好地实现职业规划和人生价值。
念好“四字诀”奋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裁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 朱容萱
裁判文书是展现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是体现法官办案质量和司法能力的名片。裁判文书的撰写是法官助理的一项基本工作,下面我将结合我在民事裁判文书撰写过程中的经验,谈几点我的粗浅看法:
一是要“细”。因为我们法官助理一般是不会参与庭审的,所以在看庭审笔录和证据时一定要细致。拿到新案子后我一般会先看一遍庭审笔录,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后,再对照双方当事人的举证与质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各自的观点。这样能够保证我们不会漏掉任何重要的证据和观点,对案件的整体把握以及证据和案件事实的认定打好基础。
二是要“全”。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要全面,避免出现裁判说理部分没有事实认定支撑的情形。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我一般会先在纸上简单列一个草稿,以案件的争议焦点为核心,列明本案所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再根据这些问题来反推需要认定哪些事实,有哪些证据予以支撑,最后按照相应的顺序对案件事实予以认定。以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出现漏项,提高裁判文书的撰写效率。
三是要“精”。一方面,要精准的认定案件事实,对于与本案裁判事项无关的事实以及本案中没有准确查明的事实不予认定,避免出现本案生效法律文书中所认定的事实影响其他案件审判的情形,对于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事实,可以通过一方主张及另一方否认并提供证据辩称的陈述方式予以认定。另一方面,裁判说理部分要精简用词,逻辑结构简明,依据法律和事实,现陈述自己的观点,再反驳对方的观点。善于运用精炼的词句表达核心观点,避免出现重复性、没有意义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词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四是要“准”。事实认定要“准”、裁判说理要“准”、引用法条要“准”,裁判文书的“准”是重中之重。如何保证裁判文书的“准”,首先,在裁判文书撰写前可以通过查找类似案件、关联案件的方式,找准案件的审判思路。对于拿不准的案件,我一般会和本庭的法官助理进行讨论,或者将自己的观点和疑问告知承办法官,听取法官的意见,以便可以准确把握案件的裁判方向。另外,在裁判文书核发前,要对裁判文书进行最后核对,可以利用纠错系统,避免出现错别字、当事人姓名错误、适用程序表达错误等低级错误的发生,影响文书的准确度。在核对文书过程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承办法官对我们所草拟的文书的删减、添加等更改,分析这种更改的原因以及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发生,的可以最直观有效的提升我们的写作水平。
最后,裁判文书撰写水平的提高没有捷径可走,只有在工作中多学、多写、多请教,才可以不断提升,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