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切实走好以提升素养为核心的内涵式、可持续发展模式,引导青年干警对标先进找差距,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睢宁法院近期启动“比学赶超传帮带 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组织8名青年干警与先进典型开展为期两个月全流程跟班学习,进一步找准差距、补足短板,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拓宽工作思路、增强业务能力。今天,我们推出“跟班先进找差距”专栏,近期将陆续更新!
跟班对象:姚秀金
跟班人:李廷轩
姚秀金,现任睢宁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副庭长。1988年调入睢宁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魏集法庭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庭副庭长,民一庭副庭长,少年家事庭副庭长。2011年起主持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20年来,对他而言,变化的是岗位,不变的亦是岗位。姚秀金同志长期扎根在基层审判一线,已过知命之年的他,近五年年均审结案件2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缠诉,无一起矛盾激化。其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劳动模范,先进个人。面对各项荣誉,他却平静的像喝茶,也向上级反映过,“荣誉别给我,我在这个岗位,就得干点实事。”
作为一名2012年进院的年轻干警,在院领导的安排下,九年来,我有幸追随姚秀金庭长工作和学习,也对他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和了解。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是他的质朴哲理
近读姚秀金,身为其实干精神所折服,作为民事审判一线的业务骨干,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他不仅负责领导全庭综合事务,还亲自办理疑难案件,并监管诉前保全诉讼服务窗口。
近年来,司法审判系统屡次更新加之他上学的时候汉语拼音没有普及,网上办案对姚秀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这些并没有影响他的工作效率。审判系统不熟悉,他屡次请教审管办的同志,并认真的将操作上存在的问题记录在笔记本上,反复练习。网上撰写法律文书速度慢,就加班加点练习速录技巧,并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语音输入法。为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下班后加班到八、九点是常事,双休日也时常能见到他在办公室出入的身影,更是没有休过一次年休假。
2014年一个晚上,由于工作劳累,姚秀金同志急性阑尾炎发作,除了向院领导请假,没有告知一人。直到自己庭室内同志知晓,已在做完手术的第三天。同事去病房看望他的时候,发现病床边仍旧放着两本卷宗。“姚庭长,案件都在正常审限内,工作的事放一放,先养好身体。”“交通事故的案件哪能光看审限,当事人等保险公司理赔后还得继续治疗,耽误不得”姚秀金如是说。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这就是姚秀金。
“法不仅是有理有据,也要有温有情”
工作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每天打交道的基本都是最底层的民众,突如其来的事故,已离去的亲人,解决纠纷一家人都要来,加之受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的制约,不少作为伤者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发起牢骚没完没了,对肇事方诉起冤来劈头盖脸,早已是事故法庭的常见景象。姚秀金总是给当事人充分的话语权,让当事人将心中的困惑和委屈全部倾诉。
在审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近亲属张某夜间驾驶小型客车追尾前方大货车造成车辆失火,导致张某车上近亲属三死三伤。原告以大货车未及时停车造成损害后果扩大,和事故发生后两个机动车检测机构对肇事车辆做出截然不同的检测结果为由,对交警部门认定其主责不服,起诉来院,要求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并向肇事方索赔。
姚秀金了解案情后,及时联系机动车检测方和交警部门相关人员出庭接受询问,以方便当事人了解交警部门对事故定责依据。在法庭上,情绪激动的原告质问检测方检测结果为何不一致,检测方向其解释一份检测报告系对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前的制动合格与否进行检测,而另一份系事故发生后,已经碰撞过的车辆制动性进行检测,故结果不同。后通过法庭引导,原告方要求出庭人员对其存有异议的事实一一进行解释,均得到了正面回答。但是,基于原告亲属死亡多人,在其提问的过程听到被询问人有对其不利的回答难免有激动之处,扰乱法庭秩序,姚秀金及时对其进行法庭秩序释明并制止了其不当行为。
庭后,情绪有所缓和的原告方当事人走到姚秀金面前,说:“姚法官,我们对此次庭审过程非常满意,你的引导使我们对事故发生的事实有了更深的了解,虽然案件还没结束,但我相信你的判决结果!”
“姚庭长,案件事实很清楚,原告方之所以对交警部分定责不服,是由于专业知识的匮乏,然而这些我们是知晓的,通知机动车检车机构到庭进行解释说明是否有必要?”合议庭成员向姚秀金庭长请教。
“有没有必要不仅要考虑我们审理案件对查清事实的需要,还要看当事人心中的结是否解开。对当事人的质疑,有反应,更有反馈,才能让当事人双方之间形成互动,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是有价值的意见,有采集,更有采纳,才能彰显公平正义。”姚秀金如是说。
“信你这个人,就信你说的理。”曾有当事人对姚秀金说。我想,这句话就是当事人对姚秀金最淳朴,最直观的评价。
“公正廉洁,无愧吾心、无愧于民”是他的金规铁律。
姚秀金始终坚定自己内心对法律自觉恪守对人民法院的职业道德,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承办的案件多了,低头抬头遇见熟人是当事人,或是当事人与自己的同学、同事、朋友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县城就那么大,终究不可避免。
“法官那里总得要表示一下,不然心里还真没底”“原来你和承办法官有交情,帮说个情,让照顾一下”这样想的当事人总有一些,总觉得礼不送,招呼不找人打下,心理不踏实。不过,对于这些当事人,他们的念想在熟悉姚秀金的办案风格的代理人、律师那里提前破灭了。“哦,案件分到姚庭长那里了,他办理的案件放心好了,没差错,没发改。是什么就是什么,别想那些花花肠子了”。
在一起侵权案件,被告蒋某驾车将原告陈某撞伤。庭审中,原告陈某陈述被告仅是去医院看望过,并没有赔偿。而被告蒋某称不仅去医院看了,先期的2万元医药费也是其预交的,本来手中有医院出具的收据,后来为了方便原告换总医药费发票,就将收据给了陈某,手中只有收据复印件。陈某质证认为,复印件不具有真实性,无法证明蒋某主张,对其不予认可。在庭审中,姚秀金详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在医院的经过,对疑点一一排查,并对双方当事人释明了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
庭后,原告当事人认为案件结果对自己不利,多次找到姚秀金,反复强调被告未有赔偿分文,并以递交补充证据材料为由将购物卡夹在其中交由姚秀金,被姚秀金当场发现予以退回,姚秀金严肃地对陈某说:“你这样是绝对不予许的,你陈述被告未有赔偿你,为何他手中持有的医药收据复印件,请你解释说明一下。”陈某哑口无言,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后姚秀金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做出判决,依法认定蒋某已先行赔偿陈某20000元,在总赔偿款中应予扣除。后陈某和蒋某对判决结果均未有提出上诉,判决依法生效并履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有些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哪有多大的矛盾,组织调解,无非是想让当事人在自愿的、心平气和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如果我们尽力了,双方仍旧不能达成彼此满意的协议,那么,一份公正的、不偏不倚的判决,才能体现司法为民应有的价值”对于判决和调解,姚秀金如是说。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告诫。2017年,姚秀金同志再次以优异的成绩当选为县人大代表。然而,这对于他来说,意味着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有时庭审刚结束,脱下法袍,换上便衣,就得去开人代会。对他而言,少有“诗和远方”,充斥在生活中的,依旧是一摞摞卷宗待他审阅,一份份判决待他签发,每日的工作是如此的平凡,而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把实干铸成自己的精神气质和品格,把实干当成一种价值来追求,他又是如此的不平凡。心中有法,真抓实干,把握当事人的心声,姚秀金继续在司法审判的道路上书写他顶天立地、光明磊落的人生。
古人云“心不想走,脚步便不会出发”。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律人,面对当前司法审判事业对我们年轻人做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同姚秀金副庭长跟班的学习过程中,我将时刻以姚秀金为榜样,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服务。
学习姚秀金同志的实干精神,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将坚守“大道”。古人云:大道至简,实干为先。正是因为坚守大道,姚秀金庭长才能“扎根法庭二十载,殷殷赤子情无悔”。正是因为坚守大道,才有“风雨巡回路漫漫,情牵百姓冷和暖”。作为法官助理,我想,我的大道就是认真撰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认真解答每一名当事人的问题,让我们的法律、法条带着温度,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学习姚秀金同志的实干精神,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将立下“大志”。姚秀金庭长在入党时曾经立下誓言: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事,只做事实,不谋虚功。这是他的大志,这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作为法官助理,我想,我的大志就是在这新时代司法改革的旗帜下,有一份光,发一份光,有一份热,发一份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好司法事业中的这个螺丝钉,对待工作,去精益求精,无愧于心。
学习姚秀金同志的实干精神,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将坚持“大我”。“大我”和“小我”是一对反义词,大我是指国家至上,人民至上,小我是指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正是因为坚持“大我”精神,我们的姚秀金庭长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感情为民倾心;以泰山压顶不折腰的魄力为民作为;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为民奉献。作为法官助理,我想,我的大我就是时刻弘扬睢宁法院“公断情理,奉法为怀”的司法精神,将自己融入徐州地区司法审判工作中去,时刻谨言慎行、甘于孤寂、不慕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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