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委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 “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精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月24日,睢宁法院深入18个镇(街道)常态化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耕耘基层,深入群众,问需于民,破法律难题,解矛盾纠纷,传法治声音,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回应“两在两同”新要求。
司法服务不停歇,纠纷化解在萌芽
梁集镇一村民刘某与张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推搡,致刘某眼睛受伤,发生纠纷。网格法官和检察官、律师联系镇政府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调解。经调解,张某承认错误,向刘某赔礼道歉,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刘某给予谅解,纠纷得以化解在萌芽中。
沙集镇一企业主反映隔壁邻居多次举报其厂房生产问题,致其深受困扰,咨询法官邻居多次举报是否构成恶意举报。法官向其释明是否存在恶意举报,主要看举报事情是否有事实依据,如果是通过捏造事实、虚构事实等方式举报的,就属于恶意举报。如果对方举报事实确实存在,就不是恶意举报。同时建议邻里之间可以协商解决,防止矛盾升级,王某采纳网格法官的意见。
司法服务不停歇,司法调解在现场
某村村民董某借给刘某若干元钱用于房屋建设,宋某作为中间人担保,后刘某归还部分钱款,剩下的钱打了欠条,而后宋某卖建筑黄沙,董某装修房屋,赊欠宋某黄沙若干元,宋某多次讨要,董某以抵扣借款为名至今未还,现请求司法公平处理。
网格法官及检察官、律师了解情况后,并邀请村主任到场进行调解,现场法官向董某、刘某、宋某三方进行释法说明,宋某作为担保人对刘某欠款有还款义务,对董某赊欠款项抵消欠款具有一定合理性,刘某作为欠款的使用方应信守承诺及时还款,经过法官释法说明,晓之以理,三方意识到存在问题,刘某当即向董某偿还剩余欠款,董某也向宋某支付黄沙钱款,三方握手和言。
司法服务不停歇,普法宣传在基层
王集镇某村村民王某咨询现在法律规定的受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问题,法官向其释明具体法条规定,并现场举例如何计算,通俗易懂讲解法律条文,以便村民更容易理解,并建议村民多关注法院微信、微博等公众号及时了解法律知识,同时对自身存在疑惑的法律问题,可以通过网格群、拨打网格法官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
经初步统计,当日集中进驻网格,化解矛盾纠纷8件,接待人民群众17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80余件次,现场调处解纷5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睢宁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两在两同”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目标,坚决与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勇担“两争一有”重大使命,将职责使命牢记于心,将责任担当扛到肩上,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可看可触可摸的幸福感、安全感与获得感,为建设全面转型、全域美丽、全民富裕的新睢宁贡献睢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