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两在两同”建新功工作要求,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10月20日,睢宁法院的网格法官们深入18个镇(街道)常态化开展“法官进网格”,开展纠纷调解、法律解答和普法宣传,就地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纾解群众困难。
就地解纷免诉讼
袁某和杨某两家因误收水稻发生争吵,双方情绪激动,矛盾进一步恶化,进而发生了肢体冲突,寻求网格法官们的帮助。梁集镇网格法官经过仔细了解,双方仅仅是水稻引发的误会,无其他矛盾,网格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法律释明提出化解方案,双方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握手言和,表示不再起诉,并感谢法官的帮助。
多方联动化矛盾
村民姚某反映在其住宅前面的南北通道,因通道相邻的东西两家住户安装化粪池占用,现在通道仅有2米多,影响其平时出行,且因路面变窄,导致其在翻建房屋时使用的混凝土车无法通行,造成其损失。寻求法官帮助,要求相邻两户村民及时将道路清障,恢复原宽度。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的过程,网格法官联合网格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及律师共同到现场进行查看现场情况,了解到,东西两户居民安装的化粪池在其合法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的,并非违法建设。随后,网格法官与村委会负责人向村民姚某进行释明,做好解释工作。
现场勘查纾群困
王某与周某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合同对装修价款和项目均有约定,王某支付了周某装修款6.2万元,在装修过程中,周某仅完成部分装修内容,告知王某后面的装修不再履行,并告知其原支付的款项与现装修项目一致,没有剩余款项可以退回,但王某认为周某装修还有剩余款项没有退回,与其发生纠纷,遂寻求法官帮助。网格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联合现场工作人员,与周某一同走进王某装修房屋,查看装修情况,逐项核实花费费用,经网格法官释明解释,王某与周某达成和解。
活动当日,网格法官共计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6件次、信访接待3人次,取得良好成效,受到基层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