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睢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任命宁斐然、吴艳、张结合、殷波四名同志为员额法官。
会上新任命的员额法官面向国徽庄严宣誓,并郑重承诺,他们一定将坚守法治理想,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以坚定自信的步伐开启职业生涯新征程。
宁斐然(刑事审判庭)
大学本科、法学学士,2012年8月进入睢宁法院工作,曾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助理。
初任感言:
很荣幸能够加入员额法官这个群体,这既是组织对我个人成绩的肯定和信任,更是对我的期望和重托。作为一名法官,我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树立公正效率意识和责任观念,准确运用法律去定分止争,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吴艳(速裁中心)
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专业,2009年8月进入睢宁法院工作,先在执行局做内勤工作6年,后到业务庭独立办案两年,共办结556件案件,近四年担任法官助理期间共撰写文书1600余篇,多篇调研宣传文章刊登发表,个人受表彰荣誉达20余项。
初任感言:
成长路上,有恩师的教诲和挚友的鼓励。新的起点,我将牢记尚法重情,厚德礼民,敬业守廉,务实求新的信念,实干担当、勇往直前,用每一次的实际行动传递司法的廉洁、公正、温暖和奉献,以工匠精神探索法律真谛,努力成为一名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清廉正直有担当的好法官。
张结合(李集人民法庭)
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11年8月进入睢宁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局、李集法庭工作十余年。初任感言:对我来说,成为一名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员额法官是我的职业理想。多年以后的今天,以及未来的职业生涯,我都将身着庄严的法袍,用心审理我经手的每一件案件,做出合乎国法情理的判决,让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在我审理的案件中得以实现。我会迎接每一天的到来,去面对每一个困难与挑战,努力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好法官,一名人民需要的好法官。
殷波 (执行局)
2005年11月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一庭、王集法庭、凌城法庭、执行局担任书记员和法官助理。曾多次被评为优秀书记员、优秀法官助理及优秀共产党员。
初任感言:
是组织的信任和领导的支持让我逐渐成长为一名员额法官,这将成为我未来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征程万里,初心如磐,今后的工作中,我必将勇挑重担,不负众托,用毕生的努力去践行司法初心,守护公平正义,向组织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