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睢宁法院先行先试聘任107名投递员作为睢宁法院特邀送达员,负责全院诉讼文书的线下送达,确保司法文书能够高效送达。次日,睢宁法院特邀送达员全面开启线下送达工作。
11月3日,特邀送达员向马某送达法律文书,因马某长期不在家,在当地网格员协助下找到了马某的妻子,向其出示特邀送达员工作证,并询问马某现在的使用电话和居住地址,其妻子不予回答,便告知其作为马某的妻子,是同住成年家属,可以代收法律文书,其拒绝代收。
随后,特邀送达员向马某妻子说明留置送达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上注明马某妻子孙某某拒绝签收,对文书进行了留置送达,同时用证据采集设备将送达流程全程记录。
10月27日,特邀送达员向案件当事人凌某送达法律文书,其父亲在家中,但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当时特邀送达员在无留置送达权的情况下,只能采用拍照取证的形式证明其父拒收,不能将法律文书留置送达。
11月3日,特邀送达员在获得睢宁县人民法院的聘任后对法律文书再次送达。其父依旧消极对待,特邀送达员出示工牌,详细询问了凌某与其父现在居住状况,核实到当事人凌某未婚,依旧与其父住在一起,是同住成年家属,符合留置送达的送达条件。随后,特邀送达员采取留置送达,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上写明了凌某父亲拒绝签收,同时用证据采集设备将送达流程全程记录。
当日,留置送达法律文书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睢宁法院在先行先试的探索中,持续推进“法院+邮政”送达工作,破解“送达难”瓶颈,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