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方便当事人诉讼交费,规范法院诉讼费、涉案款项的收付管理,2021年12月13日,在徐州中院统一协同部署下,睢宁法院同步上线使用电子票据。
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交费(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以微信、支付宝、银行汇款等支付方式将款项交至指定账户后,即可通过短信链接、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等方式获取电子票据,同时,承办法官也可以在办案系统中即时浏览案件款项的电子票据信息。
电子票据的上线使用,标志着纸质打印票据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睢宁法院票据正式迈入无纸化时代。电子票据的使用,一方面避免当事人在法院、银行、法院来回奔波,方便款项缴退;另一方面减少承办法官的入卷归档工作量,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同时有利于法院全程监管费款流程,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服务于民。